為提高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積極性,規范服務機構的服務行為,長沙高新區管委會出臺了《長沙高新區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管理暫行辦法》(長高新管發〔2009〕49號),每年對每家服務機構安排5萬元基本工作經費,以各服務機構通過管委會每年推薦上報科技部創新基金管理中心的項目15項為基數,每增加1項,獎勵4000元經費。同時,根據科技部創新基金管理中心批準的創新基金項目立項金額,按3‰的標準給予相應服務機構獎勵經費,預計每年需提供的經費將達到100多萬元。此辦法的出臺,有利于提高服務機構的積極性,有利于提高長沙高新區創新基金工作的實效。
科技部創新基金管理中心近期公布了第二批國家創新基金立項名單,由長沙高新區管委會組織推薦申報的43個初創期小企業創新項目中有32個項目獲得國家立項,占全省近50%,立項金額1030萬元,立項率高達74.4%,創歷年之最,遠高于湖南省平均立項水平。此批立項的項目涉及電子信息、新材料、光機電、生物醫藥等領域,創新基金的注入,將為長沙高新區初創期小企業的發展注入新的活力,有利于促進初創期小企業的快速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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